關于科威特貨件發票要求的通知
尊敬的客戶:
接中東服務商aramex通知
所有寄往科威特的非文件類貨件的發票內容有如下要求:
1.如果是商業非文件類貨件: a.其發票可以為形式發票或者正式商業發票,但發票上需清楚注明以下內容:產品的詳細描述,原產國,產品數量,單價,總價,總重量,總箱數,運單號碼,商品海關編碼等。 b.發票只能為打印版本而不能為手寫版本 c.發票上不能有此貨件無商業價值或者價值僅為報關所用之類的語言表達。 d.貨件價值若為600美金或以上,隨貨需提供原產地證明(證明上務必有其出具的權威機構的公章) e.若發件人沒有按要求隨貨提供上述清關文件的商業非文件類貨件,當地海關會實施約50美金的罰款,外加按天計算的不等的逾期費用,這些相關費用需由發件人承擔。 2.如果為私人非文件類貨件,其隨貨也需要提供有包含貨件物品數量,價值等詳細信息的合格發票。
請各客戶公司知悉,因此而造成的不便,敬請諒解。
MYEX感謝各公司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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