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DHL快遞鋰電池貨件操作要求
2017年DHL快遞鋰電池貨件操作要求通知,dhl渠道寄鋰電池操作更改通知,2017年寄鋰電池快遞操作變更通知
尊敬的客戶: 您好!
接香港DHL記國際快遞相關通知,為配合IATA于2017年針對電池寄運條款的規定,2017年PI967內置電池更改如下操作要求:(2個變動)
變動1:
第一類:每票貨不超過4cells/2batteries 不超過2個產品,無需提供資料,包裝符合IATA38.3包裝要求即可
第二類:每票貨超過4cells/2batteries 超過2個產品,僅需要提供MSDS ,外箱需要貼危險電池標簽,才能中轉
其余類型電池無更新,按照之前的標準執行。
貨件分類 | 提單上的"內容描述" | 材料安全數據表 | 電池聲稱書 | 危險品標籤 | ||
電池金句 | MSDS | 電池信 | 電池標籤 | 貨件包裝 | ||
PI967第二類 | 每票提單內不超4 cells/2 batteries/不超過2個產品 | "Lithium ion batteries in compliance with Section II of PI967", 4 cells/2 batteries or less | 不需要 | 不需要 | 不需要 | 必須符合IATA 38.3要求 |
PI967第二類 | 每票提單內超出4 cells/2 batteries/超過2個產品 | "Lithium ion batteries in compliance with Section II of PI967", 4 cells/2 batteries or less | 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必須符合IATA 38.3要求 |
變動2:
每票貨物超過2件的,都需要貼電池標簽
特此通知!請寄收件人知悉并互相轉告,因此而造成的不便,敬請諒解。 多謝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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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EX閩亞快遞
2017年1月3日